3月13日,石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《石狮市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工作机制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工作机制”),从防汛三级包保工作责任和风险范围、避险对象及转移责任、避险场所设置及管理、组织实施流程、保障措施等方面,进一步压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。
值得关注的是,根据国家防总及省、泉州市防指有关部署要求,石狮市建立健全暴雨及次生灾害预警“叫应”机制,打通预警落地“最后一公里”,实现临灾预警的快速响应、提前防范、有效应对。
爱上海网站 何为“叫应”?
预警“叫应”机制,主要是指水利、气象等部门发布高等级预警时,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负责人,并及时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(街道)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(社区)防汛责任人,确保及时“叫应”到责任人。
我市工作机制明确了预警“叫应”条件,细化了预警叫应行动,包括责任单位、预警时限、预警方式,要求做到预警与响应联动。气象、城管(水务)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海事等部门,根据监测预报情况,及时发布台风、暴雨、风暴潮、地质灾害、城镇内涝等预警信息。市防汛办及时转发市气象局发布的暴雨、台风预警信号,临灾预警应第一时间叫应相关责任人。
预警涉及的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根据预警信息和实际情况,通过“村村响”应急广播、警报器、宣传车、大喇叭、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,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出灾害警报和转移避险通知,及时警戒、封闭危险区域。
何时“叫应”?
爱上海网站 根据我市工作机制,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、红色预警信号或者暴雨Ⅲ级及以上预警后,有关责任部门应组织开展预警“叫应”工作。预警标准如下:
1.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:6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的降雨,并且强降雨仍将持续:(1)3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以上,且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;(2)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。
爱上海网站 2.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:12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的降雨,并且强降雨仍将持续:(1)3小时降雨量达120毫米以上,且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;(2)6小时降雨量达180毫米以上;(3)12小时降水量达220毫米以上。
爱上海网站 3.暴雨Ⅲ级及以上预警时。(1)Ⅲ级预警:预计48小时内我市有1个及以上镇(街道)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100毫米,过程仍将持续,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30毫米。(2)Ⅱ级预警:预计72小时内我市有1个及以上镇(街道)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200毫米,过程仍将持续,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50毫米。(3)I级预警:预计72小时内我市有1个及以上镇(街道)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300毫米,过程仍将持续,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80毫米。
谁“叫”,谁“应”?
根据我市工作机制,对于灾害预警,市气象、水利、自然资源、海洋渔业等部门按照谁预警、谁发布、谁“叫应”原则,切实履行好预警“叫应”第一职责。乡镇(街道)负责“叫应”辖区相关防汛责任人。
对于暴雨预警,主要由市气象局负责,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汛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,并健全完善极端暴雨预警信息向社会发布制度,当发布橙色预警信号、红色预警信号时,在第一时间(20分钟内)电话报告防汛办、防指指挥长的同时,采用电话、短信、传真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微信工作群等各种方式,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,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,主动转移避险。
爱上海网站 对于暴雨次生灾害预警,城管局(水务)、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与气象局信息互通和会商,视情发布灾害预警,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短信、微信工作群、视讯会议等方式,致灾性强的高级别预警信息应第一时间(20分钟内)电话预警有关部门、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。
根据“叫应”联动原则,主要由应急、城管(水务)、交通、住建、自然资源、文旅、宣传等相关责任部门,按照自身职责,及时组织开展各项预防预备和抢险救灾工作,相关区域防汛包保责任人特别是包乡包村干部要提前下沉一线,督促指导责任区、联系点做好重点部位巡查、人员转移避险、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,并及时反馈工作动态信息,确保既要“叫醒”也要“回应”。
(记者 林恩炳)